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Qb3303000-2018-005
主动公开
青首技选办〔2018〕1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青浦区委组织部、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总工会、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青浦区首席技师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2017〕63号)要求,现将开展2018年度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区首席技师项目资助培养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制度,发挥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度将评选出15个左右区级首席技师项目给予资助(包括追加资助),并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首席技师项目资助。
各镇(街道)应积极申报推荐区首席技师候选项目。各镇(街道)开展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情况列入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内容。
二、资助标准
(一)对被评为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的单位,按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对被评为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带头人的个人,纳入区人才队伍管理,对带头人个人按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技能津贴资助,通过首席技师资助项目考核的最长可资助5年。
(三)对被评为首席技师追加资助项目的单位,按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追加资助。对首席技师追加资助项目的带头人个人不再给予追加资助。
各首席技师资助(追加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应配套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首席技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日常工作经费等。
三、申请条件
首席技师是指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选聘担任首席技师职务,具有较高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较强组织能力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追加资助)项目是指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本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组织评审、认定并给予资助(追加资助)的区域内首席技师项目。
(一)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首席技师个人应由本区单位聘用,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或技能培训工作,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擅长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总结先进操作法等,或在传技带徒、培养和带动技能人才团队等方面成绩显著。从事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标准或所从事领域拥有绝技绝活,技能技艺经主管部门认定在区域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单位也可聘为首席技师。
2、首席技师个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风尚和奉献精神。
3、申报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聘用首席技师,明确聘用工作程序和办法,严格按照既定条件选拔、聘用首席技师。申报项目资助的首席技师在2018年12月底前仍在聘期内。
4、申报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发挥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团队效应突出。已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或项目班组等工作团队,并已为首席技师工作室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5、申报项目资助的单位应落实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的相应待遇。已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或给予其它薪酬待遇激励,并为首席技师工作室团队交流学习、培训进修等创造条件。
6、申报项目资助的单位应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积极参与技能竞赛、技能比武、技师继续培训等活动。
7、以下情况可优先申报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本区“三大两高一特色”(现代服务业“大物流、大会展、大商贸”、先进制造业“高端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和健康休闲特色产业)产业导向,且首席技师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职业;(2)依法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现代农业园区在贯彻落实本区“乡村振兴战略”中,高技能人才团队专业贡献重大,能够在本区、本市起到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3)在传统技能技艺的传承保护上贡献突出,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4)高技能人才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5)高技能人才团队领衔的项目已获市级及以上技能奖项或科研技术攻关奖项,已产生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区首席技师追加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自获得资助之日起运作满五年及以上。
2、项目已建立首席技师实体工作室。
3、项目经主管单位期满考核评定为运作情况优良。
4、项目制定并明确了下一阶段创新创造、带徒培训等工作任务及目标,且有相应的人、财、物保障。
5、项目带头人在近五年参加过技师继续培训的可优先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阶段(2018年10月30日—11月2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按实填写资助申请表或追加资助申请表,并向单位所属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镇、街道应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相关人选。
(二)街镇(或主管部门)初审阶段(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主管部门)应按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辖区内单位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及公布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差额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报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批准。经向社会公示后,公布资助项目名单。
五、申报工作咨询
相关问题可向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陈宗明、严琳叶,联系电话:33868372。
附件:1、青浦区新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请表
2、青浦区首席技师项目追加资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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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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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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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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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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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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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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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
□建立中
□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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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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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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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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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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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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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户名、账号
及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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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须加盖
账号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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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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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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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劳动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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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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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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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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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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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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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立
□
今年内计划建立
□
1
年内建立
□
不计划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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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
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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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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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项目
已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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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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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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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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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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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一线职工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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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一线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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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高技能人才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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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高技能人才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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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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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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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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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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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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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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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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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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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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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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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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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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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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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团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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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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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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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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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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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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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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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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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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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及以上奖项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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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专利、主要创新发明、绝技绝活、主要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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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师带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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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年的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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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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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正文(
1000
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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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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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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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
(或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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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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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首席技师培养
选拔工作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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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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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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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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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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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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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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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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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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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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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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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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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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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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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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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须加盖账号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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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带头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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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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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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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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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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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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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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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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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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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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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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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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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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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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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工作室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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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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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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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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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资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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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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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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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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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团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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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项目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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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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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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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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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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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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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配套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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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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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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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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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期间各类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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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推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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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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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能人才
培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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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首席技师项目期满考核评定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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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资助期间项目工作规划(
1000
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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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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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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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或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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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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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首席技师培养
选拔工作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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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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