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文字解读:本区离土农民跨镇(街道)就业补贴

主动公开

2020.01.10

一、补贴对象?

本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离土农民,通过自主择业或由本区劳务公司派遣等方式,到本区其他街镇或者到昆山市、吴江区、嘉善县,在二、三产业中实现就业。

离土农民是指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为单位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流转期在5年以上的本地农业户籍人员。本区离土农民名单由区农业农村委确认。

二、补贴条件?

申请享受离土农民跨镇(街道)就业补贴的劳动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离土农民自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户籍地以外本区其他镇(街道)或者到昆山市、吴江区、嘉善县,在二、三产业中实现就业;

(二)申请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离土农民跨镇(街道)就业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二) 离土农民跨镇(街道)就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