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1205(双翼云智能—王富林) 2025-12-05
上海双翼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富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5)办字第319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上海双翼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王富林2025年6月实发工资人民币13859.25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双翼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王富林协议款差额人民币53971.68元。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