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60807(元动新能源—叶进寿) 2026-08-07
元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叶进寿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6)办字第208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叶进寿2024年6月至2025年4月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106928.5元;
二、对申请人叶进寿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