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60918(悦鹅荟餐饮—韦玲香) 2026-09-18
上海悦鹅荟餐饮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韦玲香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并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6)办字第23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韦玲香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工资人民币56188.71元;
二、对申请人韦玲香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