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61016(无界未来—高蕾) 2026-10-16
无界未来智能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高蕾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并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6)办字第337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无界未来智能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高蕾2024年10月税前工资5356.5元、2024年11月税前工资5066.7元、2024年12月税前工资5727.3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6日工资1403.5元,合计人民币17554元;
二、被申请人无界未来智能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高蕾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延时加班工资人民币1572.4元;
三被申请人无界未来智能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高蕾2024年11月报销费用人民币2572.6元;
四、被申请人无界未来智能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高蕾2024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人民币495元;
五、对申请人高蕾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