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曝光台】青浦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2026-01-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2025年我区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整治行动,着重抓好厂库房、工贸、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整治,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电动自行车领域

       1.郭某在镇泽路**号店铺门口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场立案查处。2025年11月05日,赵巷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区城管执法局)

       2.苏某在嘉松中路**弄会所门口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场立案查处。2025年12月09日,赵巷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区城管执法局)

      3.池某在青湖东路**号店铺门口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场立案查处。2025年12月16日,赵巷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区城管执法局)


工贸领域

1.2025年10月20日,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练东路3号的上海振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当日,该厂区现场查见东南角有员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施工区域内放有4个气瓶,其中1个二氧化碳气瓶、1个乙炔瓶、2个氧气瓶,均未设置防倾倒措施。

上海振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业现场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的行为,违反了《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2025年11月14日,青浦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上海振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区应急局)


交通运输领域

       1.根据上级移交的案件线索,上海智强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上户检查,该企业车辆沪A79315D在2025年6月14日16:26在武安市午涉超限监测站被查到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达到138.94吨。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的勤务指令以及附件的证据,于9月19日对该企业开展上户检查,发现该企业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内容,大队于9月19日立案进行调查。11月20日,大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分别作出罚款壹万、贰万、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于2025年11月20日结案。(区建管委)

       2.根据上级移交的案件线索,上海富敏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沪AQ875挂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经登记的有关参数于2025年10月8日14:58在顾恒路进宝安公路南约10米被宝山交警查处。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的勤务指令及附件,于11月19日对该企业进行上户检查,发现该企业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内容,大队于11月25日立案进行调查。12月16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分别作出罚款叁万、贰万、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于2025年12月17日结案。(区建管委)

       3.2025年9月29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在检查中发现,吴家斌驾驶船舶浙湖州货3015于2025年03月12日-2025年9月3日期间在青浦区青华市政码头水域实施了船长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的行为,于10月1日立案调查。11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吴家斌作出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案件于2025年11月27日结案。(区建管委)

       4.近日,上海市交通管理总队通报我区“京东”快递企业的金泽站点有“专用号牌覆盖率未达80%”的问题,经多次督促但始终未整改到位。

经核查,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交通安全专职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监督驾驶人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做好车辆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的违法行为。2025年12月4日,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青浦交管支队决定对该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刘某作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青浦分局)


案例来源: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整理:区应急局综合协调科(曹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