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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沪安委会[2024]5号)等规定,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的原则,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组,对发生在2024年度由青浦区政府委托、授权区应急局组织调查的11起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依法公开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