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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香花桥上海唯创会务服务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6-01-12

青浦香花桥上海唯创会务服务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6年1月12日

一、事故概况

2025年11月10日晚18时40分许,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666号6栋厂房内,唯创公司1名员工朱某向(男,39岁,江苏人)在厂房二层夹层临边处借用放置在下方的航空箱下至地面时,不慎失稳坠落至厂房地面,坠落高度约2.8米。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区总工会、香花桥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成立青浦香花桥上海唯创会务服务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上海唯创会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057686488A,成立于2012年123日,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2幢3层C区3888室,法定代表人:梁树有,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租赁、销售、安装、维修灯光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1月10日晚18时许,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666弄6栋厂房内,因当日22时需将一批舞台设备送至上海市静安区友谊会堂,唯创公司安排了10余名作业人员厂房内开展货物运输的前期准备工作。

18时35分许,1名作业人员朱某向在厂房二层夹层最东侧临边处,借用放置在下方的2个叠在一起的航空箱(高约1.6米)下至地面时不慎失稳摔落至厂房地面,坠落高度约2.8米

(三)事发现场情况

崧泽大道6666弄6号厂房西侧为1个大型的2层钢结构货1层为厂房地面,2层为钢结构夹层平台(高约2.8米),货仓内放置有大量航空箱及舞台搭建道具

本次事故发生地位于西侧货仓的入口门处,入口门外地面堆有数十个航空箱。入口门上方为货仓2层夹层平台临边,该平台两侧设置有临边防护栏杆(入口门正上方未设置)。入口门西北方向20米处有1个钢结构爬梯及1部废弃的升降机,该钢结构爬梯可供作业人员的上下货仓平台使用。

(四)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者信息:朱某向39岁,江苏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系唯创公司的员工

2.直接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35元(20万元赔偿金及工亡补助金)

三、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应急救援情况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事故后立即前往事发地进行查看并拨打120电话,120及时到场后将朱某向送至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进行抢救,朱某向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11月15日4时56分许死亡。应急措施妥当,救援及时。

(二)救治善后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唯创公司同死者家属经沟通协商签订了《事故补偿协议书》,同时死者家属出具了《朱某向工伤伤亡备忘录》。

2025年11月20日,死者遗体在上海市青浦区殡仪馆火化。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个人和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上报,联动中心传达准确,相关部门到场及时。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传达流畅,防控措施妥当,善后处置妥善,事故应急处置到位。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作业人员在安全措施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借用下方堆叠的航空箱的方式从厂房二层夹层下至地面时不慎失稳坠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调查组认定,青浦香花桥上海唯创会务服务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附件

(一)调查组人员名单

司法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