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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6-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697件,受理办结697件,网办率为100%。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640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1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2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51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全年均无企业申请(无办件量)。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审批、从严审批的底线红线,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做到依法许可、规范审批。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无收费办件,未发生违规收费情况,行政许可结果均通过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日常执法检查。通过编制《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将辖区内24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实物的生产、经营许可发证企业列入年度重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及重点监管名单,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二是落实其他经营企业抽查检查。结合许可换证现场核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主要针对不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未持证上岗,是否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抓好投诉举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行为。2025年,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310家次,处理危险化学品相关信访件37起,未发现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持续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能。我局始终坚持围绕“流程简、服务优、效率高”的目标,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受理材料,减少不必要材料的提交,严格执行最短的审批时限,开通线上人工帮办的服务新模式,大幅减少行政审批退件率,有效提高企业办理(咨询)各类事项的成功率。二是开展行政许可延期主动提醒。通过对即将到期的证照进行筛查,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提醒服务”,通过“青小安”发送短信提醒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许可延期业务,避免因证照过期影响正常经营。三是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切实提升企业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助推企业本质安全提升。2025年聘请专家60人次,指导服务企业20家次,帮助整改问题隐患197项。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我局行政审批施行三级审批,按照办理人员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许可合法合规。二是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分离。我局由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使审批职能,执法大队负责监管执法,划清行政审批和事后监管的界限,实现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落实群众监督机制。我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外公示监督投诉方式,开通投诉电话、网上投诉、信函投诉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办事群众的监督。2025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的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办事企业对办理事项流程不熟悉,对一网通办系统操作不熟悉。二是批后监管的有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宣传培训,适时制作企业线上申报流程应知应会材料,充分利用好第三方专业力量,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