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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下设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主动公开

2023.08.23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信息、安全、信访、史志、档案、政务公开、财务、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党务工作。

(二)应急指挥科。承担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守应急工作,指导应急值守、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工作。承担指挥中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与调度(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应急救援力量与专业队伍协调建设、应急物资与装备调用、灾情统一发布等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 承担并协调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协助区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负责衔接驻青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综合协调科。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镇、行业部门和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评估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街镇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重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调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及重点工贸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各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协调、督办等工作。

(五)灾害防治科。承担组织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工作,负责编制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对自然灾害的现场监测、防治、避险及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承担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或协助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六)法制宣教科。负责法制保障,承担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信息科技工作, 指导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社会专家库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拟订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公共关系、社会自助救援力量动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