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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QE2305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应急〔2024〕4号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4.03.12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区实际,编制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应急局“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涉企检查模式,强化区应急局对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单位的排摸,以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和投诉举报等信息的数据归集,构建安全信用等级画像,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精准标记全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单位的安全风险标签,持续完善各类安全风险的标准化执法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重大安全风险“全覆盖”,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

——以数字科技为支撑。利用“一网统管”“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增强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水平,全面开展移动执法和常态化指挥调度,全力提升执法效能。

——以无接触模式为导向。依托各类数字化平台的大数据碰撞,重点识别行政合规类执法事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开展预警提示、在线处置等非现场执法,将指导服务挺在监管执法之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强化执法联动。持续优化年度计划、深化季度计划、细化月度计划,坚持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月公示制度,合理划分执法层级,统一规范执法事项。街镇执法计划要求报备到区应急局,实时掌握街镇年度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有效指导其开展小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推动建立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梳理压缩、整合归并应急管理系统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着力组织开展综合性专项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逐步减少非计划检查占比,将临时性专项行动任务及时纳入当月(当季)计划检查的范畴进行统筹安排。牵头组织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为主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

3.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依据市应急局制定的执法事项清单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开展行政执法,严格实施计划执法“检查码”告知和行政相对人评议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其他企业以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企业和存在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等为重点。

(三)内容

我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并同步录入国家应急部直报系统。计划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清单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分工

执法检查由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涉及专项执法检查的,由区应急局执法大队根据市应急局执法总队以及区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461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83家次(占比83.1%),一般检查78家次(占比16.9%)。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共383家次)

1.重点单位执法检查(214家次)

(1)对3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含15家生产、9家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4家工贸行业重大危险源(含3家涉氨制冷)、4家有重点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每半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计划检查64家次。

(2)对68家粉尘涉爆企业、8家存在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企业、17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企业及57家其他大、中型工贸企业,每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计划检查150家次。

区重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37家次)

(1)对24家存在撬装式加油站的企业检查24家次。

(2)对2家烟花爆竹企业检查2家次。

(3)对6家大型商贸体检查6家次。

(4)对5家街镇直管园区检查5家次。

3.专项执法检查(132家次)

(1)危化经营(不带储存)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52家次。

(2)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10家次。

(3)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对3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执法+专家”全覆盖检查,计划检查32家次。

(4)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10家次。

(5)有限空间企业专项检查,计划检查3家次。

(6)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1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计划检查8家次。

(7)近三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工贸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计划检查17家次。

(二)一般检查(共78家次)

依据应急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其他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上年度被立案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展抽查督查。

1.对11家企业开展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11家次。

2.按照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抽取重点危化使用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抽查21家次。

3.对上年度被立案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计划检查39家次。

4.对其他化工企业开展检查,计划检查7家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开展园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

依托区安委办工作平台,对街镇直属的“园中厂、楼中厂、厂中厂”等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突击抽查,重点督促园区管理方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二)开展重点时段、国定节假日明察暗访

在“两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定节假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主要对6家较大规模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联合检查。

(三)突出加强举报投诉跟踪核查

对全区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件进行全量登记与跟踪,切实查清事实,确保按期闭环与销账。

(四)参与联合检查督查巡查工作

按照区安委会(办)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等工作。

(五)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后评估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及领导交办的案件进行核查处理。

附件:1.2024年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安排表

2.2024年青浦区应急管理局重点单位名单

3.2024年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量核算

4.2023年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