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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2304000-2006-003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6.07.03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

   ; 夏季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季节,为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法规[2006]8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1、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相应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竞赛时间为620日至108日。各单位于101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总结材料报区“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竞赛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并推荐上报一个优胜单位。

 3、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将对“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向市推荐一个优胜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〇〇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