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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1.08.30
索取号:QE2305000-2011-018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11〕34号 发文日期:2011-08-29
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经研究决定:
姜叶云同志任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