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监局关于对本区液氨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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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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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索取号:QE2305000-2013-013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13〕17号 发文日期:2013-6-18
青浦区安监局关于对本区液氨使用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各相关单位:
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液氨泄露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20人死亡,77人受伤。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对全区液氨使用单位开展排摸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
液氨安全已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对此,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针对当前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液氨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摸底排查。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要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液氨使用单位全面普查,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液氨使用单位的数量、分布、规模、管理状况和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要根据普查情况,组织安全专项检查。请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将排摸情况统计汇总,认真填写《辖区内液氨使用单位调查统计汇总表》(附件一),并于6月底前将该汇总表报送我局危化科。
2.检查重点。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应立即组织对有关企业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关键装置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的自动监控情况;重大危险源泄漏报警设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的设置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及特种设备台账情况;生产作业现场的违章违纪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检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个作业场所,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大力度,落实整改
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要加大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发现隐患要立即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认真做好跟踪指导和整改复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要督促液氨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整改等各项日常安全管理;要大力开展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时将液氨的危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健全应急指挥、应急保障制度,不断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管理水平,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