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4年“亚信峰会”期间企业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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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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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5.04
各镇安全事务管理中心、街道安监科,各相关单位:
2014年5月,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以下简称“亚信峰会”)在上海召开。根据亚信峰会安保工作总体部署,为了做好亚信峰会期间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管控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守住边、稳住面、保住点”,确保本区社会面平稳是亚信峰会安保工作的总要求。通过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和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为确保亚信峰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条件。
二、管控时间
本工作方案所指的管控期间为2014年4月20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管控措施
(一)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五大环节的安全管控
1.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巡回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检修制度在内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亚信峰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实施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器材齐全、完好。特别要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高危工艺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单元的安全防护,严防发生有毒气体泄漏事故,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使用环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向市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变化信息。液氯、液氨使用单位要完善使用场所视频监控、报警、喷淋、通风、吸收等装置,要对涉氯、涉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充足配备应急器材和个体防护用品。对未设置独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的储存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杜绝超量储存。
3.经营环节。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暂停本区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基础上,进一步加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流量和流向,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严防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
4.储存环节。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实名登记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防护和监控技防措施。剧毒化学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应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要配备符合危险化学品自身特性和储存要求的安全设施,严防超限、超量、超高储存,禁止禁忌物混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仓储经营)的企业,不得从事经营性对外储存危险化学品业务;仓储经营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5.废弃物处置环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严禁流入社会。对于日常生产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废气中无法提取的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身无法处理达标的,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单位集中处置,并签订废弃物的处理协议,确保处置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管控
1.严格做好加油站安全保卫工作。各加油站要实行行政领导带班制度,并配置专兼职安保人员,确保24小时值守,同时切实加强进站人员的疏导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油站,严禁进站加油人员进入加油站油罐区等重要部位。
2.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灌装零售。严格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的通知》(沪安监管〔2010〕50号)要求,落实加油站成品油(汽油)灌装零售管控措施。单位需要灌装购买汽油的,应到区安监局备案。加油站应严格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所在单位、身份证、住址、购买备案证明、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并登记备查,坚决防止成品油流入非法渠道。
(三)强化三大重要场所(设施)的安全管控
1.涉及高危工艺装置的危险场所。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高危化工生产(使用)装置,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有关要求,实施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加强液位报警、超压超温、安全联锁等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完善检查记录,确保自动化仪器正常运行。
2.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企业,应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市政局、市消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08〕91号)要求,强化承发包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施工作业备案制度。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停止易燃易爆场所(化工装置)的检修作业。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对相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温度、压力等重要技术参数和可燃、有害气体泄漏检测等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受控。
四、监督管理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意识,加强协作,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本区亚信峰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各镇安全事务管理中心、街道安监科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亲自研究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包片负责,确保监管全覆盖。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由“一把手”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每个环节有人抓,每个岗位有人管。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做好预测警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社会面安全管控。各镇安全事务管理中心、街道安监科要加强社会面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告知、安全承诺书签订、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宣传亚信峰会期间相关安全管控措施,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违法活动和不良行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安监科要加大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亚信峰会期间各项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在亚信峰会期间,确保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重点监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始终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整改消除;对在亚信峰会前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区安监局将对相关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检查和督查。
(四)加强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区、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