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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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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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索取号:QE2305000-2009-003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09〕23号 发文日期:2009-6-30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科(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根据《青浦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本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上海市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青浦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我局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大督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排查治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
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有无瞒报;
4、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及整治情况;
5、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监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3、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情况;
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督促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创新;
2、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4、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通过农民工培训和“小手牵大手”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将“三项行动”贯穿于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1、细化方案,组织实施(6月底以前)
(1)各单位要根据上海市和我区相关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各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2)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以发动企业自查自纠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
(1)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搞好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开展“三项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各单位要认真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按照“三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各单位要做好“三项行动”相关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按时按质上报信息,区安监局将于9月对各单位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
3、认真总结,全面提高(10至12月)
(1)各单位要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复查和开展“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2)各单位要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特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各单位认真做好“三项行动”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手段,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09年11月5日前,将 “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区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各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2、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三项行动”工作中来。认真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持续的发展。
4、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三项行动”工作,区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各单位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联系人:朱芳华、宋瑞雪、赵琳 联系电话:69736085、69736086、6973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