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迎世博、保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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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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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索取号:QE2305000-2009-004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09〕31号 发文日期:2009-8-13
各镇、街道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安监科,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9〕131号)、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迎世博、保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09〕110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控,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了《“迎世博、保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迎世博、保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提高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能力,切实维护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平安顺利举行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9〕131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迎世博、保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09〕110号)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坚决防止安全生产领域重要设施遭受破坏,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为确保社会稳定、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平安顺利举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 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2009年8月31日)
1.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各街道安监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动员部署,明确责任,抓紧部署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工作。
2.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迎世博、保安全”的重要意义,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事故隐患的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整治隐患、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9年9月1日—2010年4月14日)
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六大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各项重点整治措施,确保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1.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和分类整治。我区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黄浦江上游水源区内隶属我区管辖的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搬迁调整。各镇、街道要对所属区域内涉及到调整的企业进一步组织开展全面排摸,掌握企业现实状况。排查完毕后,应认真填写《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企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于2009年10月底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上报区安全监管局,并按照计划积极开展分类整治。
2.加强重点管控化学品动态监管。对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重点管控化学品实施严密监控。涉及到重点管控物品的单位需登录市安全监管局的重点管控化学品销售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及时汇报重点管控化学品的流向、流量和用途,做到每条销售记录有迹可循,为启动世博会期间严密管控措施奠定基础。各镇、街道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安监科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监督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掌握动态变化信息,加大管控力度。
3.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源头治理。鉴于本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要严格控制新增剧毒化学品申请。区安全监管将会同各镇、街道应对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零售备货库房、储存仓库一律予以取缔;对经营记录不齐全、无固定经营场所以及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依法严格查处;对许可证过期失效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
4.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区安全监管局积极配合公安青浦分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本区的2个进沪道口(金泽、大盈道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确定这2个道口附近应急处置卸载基地,并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组织和人员。积极推进零星危险化学品专业配送。
5.推进高危工艺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改造。要督促本地区、本单位涉及硝化、氧化、氯化、磺化或重氮化反应等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设置安全报警、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火灾报警装置,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度。
6.加强剧毒品储存仓库、输气管线等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剧毒品储存仓库、输气管线等重要设施开展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巡护检查,完善防范措施,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及报警装置,提高技防能力。督促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严格执行“五双”制度、进出库登记制度和储存备案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7.开展以加油(气)站位重点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要督促所属地区内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施工、检维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对在加油(气)站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报告。要督促存在易燃易爆场所的企业提前制定大修计划,世博会管控期间原则上一律停止大修。
8.深入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要督促本地区有关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部门加强项目发包管理,严格审查作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加大危险场所施工作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的发生。
9.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检查、评审、备案工作。各单位组织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物资、器材以及防护器具的配备,应急演练情况(包括演练影像、图片、文字记录、预案修订的完善等资料),并实施检验性演练,督促企业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10.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各镇、街道要针对上述重点整治环节,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3个100%:即确保对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对从事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以及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要设施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消除发现的隐患。
(三)严格管控阶段(2010年4月15日-11月15日)
按照世博安保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届时拟通过采取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面的监管,确保世博会期间社会面的安全稳定。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方案将另行发布,各镇、街道,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做好预测警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事故零报告制度”。在适当时间区安全监管局将和各危化从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保障世博会期间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有效贯彻落实。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迎世博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并部署至本地区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世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迎世博、保安全的相关知识,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违法活动和不良行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要深入基层,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对任何隐患,立即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不按期进行整改的企业要坚决给予严厉处罚;对整改无望的,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各单位应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事故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防措施改造的顺利实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装备和设施。积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证本企业危险区域、重点部位和岗位的物防、技防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到位,提高本质安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