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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本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3.09

索取号:QE2305000-2012-001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12〕6号 发文日期:2012-03-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部门,各镇、街道总工会:

2007年以来,本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方面取得明显效果。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继续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为载体,按照市政府“尽早启动,加强督办,扎实推进”的要求,现将2012年本区1万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本区农民工从业较为密集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建筑、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兼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和降低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本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培训任务

根据上级的要求,各单位要尽快启动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力争在2012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总体培训进度为:第二季度4000人;第三季度5000人;第四季度1000人。

三、培训要求

(一)各镇、街道工会应当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意义,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二)各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内安全防范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动态指导和全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三)培训工作要继续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时间,统一考核和统一证书。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沪安监管法规[2007]52号)执行。做到安全培训的全覆盖。农民工培训由区安监局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担任。

四、培训宣传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宣传,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发动,并及时总结和报道在农民工培训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先进事例,每月月底前向区安监局综合科提供报道和图片资料,以及培训的进展。区安监局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视察,并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汇报或通报培训情况,扩大社会知晓度。

  

  

  

  

                                          

   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青浦区2012年度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人数计划表

  

镇、街道

拟培训农民工人数

机构

  

400

劳动培训中心

  

400

香花桥

1500

  

600

朱家角

600

  

600

  

600

建交委

1500

欣企公司

  

1200

  

500

  

1500

  

6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