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本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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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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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9
索取号:QE2305000-2012-001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12〕6号 发文日期:2012-03-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部门,各镇、街道总工会:
2007年以来,本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方面取得明显效果。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继续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为载体,按照市政府“尽早启动,加强督办,扎实推进”的要求,现将2012年本区1万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本区农民工从业较为密集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建筑、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兼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和降低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本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培训任务
根据上级的要求,各单位要尽快启动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力争在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总体培训进度为:第二季度4000人;第三季度5000人;第四季度1000人。
三、培训要求
(一)各镇、街道工会应当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意义,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二)各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内安全防范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动态指导和全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三)培训工作要继续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时间,统一考核和统一证书。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沪安监管法规[2007]52号)执行。做到安全培训的全覆盖。农民工培训由区安监局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担任。
四、培训宣传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宣传,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发动,并及时总结和报道在农民工培训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先进事例,每月月底前向区安监局综合科提供报道和图片资料,以及培训的进展。区安监局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视察,并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汇报或通报培训情况,扩大社会知晓度。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青浦区2012年度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人数计划表
镇、街道 |
拟培训农民工人数 |
机构 |
夏 阳 |
400 |
劳动培训中心 |
盈 浦 |
400 |
|
香花桥 |
1500 |
|
金 泽 |
600 |
|
朱家角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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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 塘 |
600 |
|
重 固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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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委 |
1500 |
欣企公司 |
徐 泾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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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巷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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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新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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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鹤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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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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