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清理整顿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QE2305000-2015-016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5〕39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12.12
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公共安全是社会安定、社会次序良好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清理整顿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深入单位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最大限度抓整改落实。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各有关单位要对开展清理整顿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经验。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街道安监科要在每月15日前汇总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安监局危化科。2016年3月15日前将本辖区专项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安监局危化科。
联系人:蔡君伟 联系电话:69736082
附件:《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清理整顿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