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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资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QE2305000-2017-007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7)15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05.22

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25号)精神,配合建立安全监管业务范围内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填报基础信息资料的通知》(沪安监危化〔2017〕30号)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资料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加油站。
二、填报要求
(一)仓储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表》;加油站填写《加油站信息表》。
(二)填报应做到1家企业1张表、1座加油站1张表。其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表》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表》共2张表。
三、填报表式
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按照“危险化学品-公告公文-通知公告”的路径下载电子空表,请勿自行制作。
四、工作要求
请各列入填报范围的企业仔细阅读每张表格后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相关基础信息,并于6月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正本件分别报送区安全监管局。(电子版报送邮箱:sunbotone@hotmail.com)。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