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QE2305000-2017-012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7)23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07.05

 

各街、镇安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现将《青浦区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 凌 璐;电话:69736088;传真:69736088;RTX:linglu;邮箱:safety@shqp.gov.cn)
 

 
青浦区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监职安(2017)46号)的要求,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在全区开展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两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二、治理时间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18年12月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至9月)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本辖区两类企业有关情况,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组织本辖区两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标准和治理要求等。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治理工作联络单(附件1)、两类企业基础台账(附件2、附件3)及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安监局职卫科。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督促两类企业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4、附件5、附件6)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企业整改方案应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两类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8年1月至6月)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在两类企业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后,开展1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事项检查表见附件7),全面检查治理成效。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附件7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至区安监局职卫科。
互查抽查阶段(2018年7月至10月)
区安全监管局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各镇、街道开展两类企业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对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结合集中监督执法阶段的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并纳入后续日常监管范围,对不同类别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两类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有关情况汇总表(附件8、附件9),报送至区安监局职卫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两类企业专项治理与本辖区实际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没有两类企业的辖区,可自行选择其他尘毒危害突出的行业领域开展治理,治理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源头控制,标本兼治
治理工作要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在强化对现有企业进行治理的同时,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加强对两类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做好源头防范,避免不符合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投入运营生产,并督促两类企业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要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治理行业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型企业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企业自主改进提高为主。
 
附件:1.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联络单
      2.治理前两类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治理前两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
      5.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
      6.两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措施自查表
      7.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
      8.治理后两类企业尘毒危害防治状况汇总表
      9.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