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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QE2305000-2016-007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6〕20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06.17

 

  各镇安管中心,各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通报了2016年4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精艺星五金加工厂铝粉尘爆炸事故情况(以下简称“4·29”事故通报,见附件1),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6〕44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本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底数
各镇、街道要加强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突出对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整治力度,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要在2015年粉尘涉爆企业排摸的基础上,进一步甄别、核查、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镇(街道)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消除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辨识粉尘、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各镇、街道要开展一轮集中执法检查,参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检查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台账。
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作用,强化粉尘涉爆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涉粉场所人数,分类分级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切实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位。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重点督导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的检查整改情况。
三、加强宣传培训,树立典型样板企业
各镇、街道要将“4·29”事故通报要求传达到相关粉尘涉爆企业。区安全监管局计划6月下旬举办专题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对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的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深刻认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粉尘爆炸危害的宣传教育。
要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各镇、街道要争取树立示范样板企业,总结推广一批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带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各镇、街道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调度指导,对于粉尘涉爆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街道,区安全监管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可报市安全监管局全市通报。市安全监管局将对较大以上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区安全监管局可将本区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五、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6月至今年年底结束。
全面摸底阶段(6月初至6月下旬)
各镇、街道要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建立粉尘涉爆企业档案,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电子版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0月)
各镇、街道要督促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行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认真填写《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3)并归档保存。
各镇、街道要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粉尘爆炸危险性甄别,可组织技术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并建立粉尘涉爆非法违法、不合规问题企业清单。对粉尘涉爆非法违法、不合规问题企业依法下达整改、停产整顿指令,该关闭取缔的依法关闭取缔;集中打击消除一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惩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4)、《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报送电子版至区安全监管局。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各镇、街道要对问题企业的隐患整改逐一核查和验收,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巡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回头查”,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面总结。各镇、街道请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电子版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报送至区安监局。
区安监局将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此次专项整治中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督查。此次专项治理将纳入2016年各镇、街道年终考核内容。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

                      2.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检查重点问题和隐患

           3.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表

           4.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5.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