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委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QE2305000-2013-023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3〕44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10.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委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调查的通知》(沪交货〔2013〕5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委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调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区开展调查统计对象: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自有储存设施)企业、仓储经营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上述调查对象自2012年6月初至2013年6月底,委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情况,包括:委托本市或外省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名称、运量和主要流向(详见附表)。
三、上报时限
请各上述填报企业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调查表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地址:复兴中路593号1901室,联系人:厉永建,联系电话:54667861,手机:13386276223,电子邮箱:liyj@shsafety.gov.cn。
特此通知。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