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QE2305000-2018-001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8〕3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02.28
各镇安管中心、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开展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行业领域和地区有限空间较大事故多发;部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不到位,未真正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部分地区推动工作力度不足,摸底排查等基础工作不扎实;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突出等。
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现的各项问题,为有效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4号)要求,区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具体要求,开展全面细致排查,认真及时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行业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门类多、数量多、中小企业多、基础薄弱,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限空间事故占比较高,严重影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要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摸排、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执法、各类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中,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街镇要在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轻重缓急,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2018年,重点加强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治理;2019年,重点加强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有限空间作业治理;2020年,重点加强氧含量不足有限空间作业治理。
(二)夯实安全基础,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1.各街镇要继续摸排、专项检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重点抓住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最多的行业,有序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结合本辖区行业现状,制定企业摸排或专项检查计划,在自行规定期限内健全完善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
2.各街镇要在前一阶段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要强化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监管工作。督促所有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排查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为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建立有效防线。
(三)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第七条,牢牢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所列隐患问题等基本情况。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应当在2018年5月15日前向各街镇报送有限空间作业隐患辨识报告,辨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现状、隐患照片、隐患治理建议。
对不落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导致发生事故的,特别是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责任。
各街镇要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街镇应参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第七条,责令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根据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报送的有限空间作业隐患辨识报告所列隐患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限期整改。
各街镇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详见附件2),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区安全监管局将于2018年7月下旬对各街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督查。
(四)加强宣教培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必须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各街镇要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工作,不仅抓基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更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提高认识,并督促企业开展内部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切实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尤其是严禁盲目施救。各街镇还要利用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扩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
请各街镇做好本辖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部署和2018年工作总结。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2018年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加盖公章纸质版、《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纸质版、《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工作记录(培训企业名单、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到表、相关照片)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
行业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3.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4.青浦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汇总表
5.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名单
6.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培训机构名单
7.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流程图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 28日
(联系人:李志敏,RTX:lizhimin,邮箱:safety@shqp.gov.cn,电话:69736088,传真:6973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