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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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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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索取号:QE2305000-2010-013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10〕54号 发文日期:2010-12-22
各镇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各街道安监科及各委、局、区直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及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事故屡有发生,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罹难,我区“2.21”爆燃事故造成6死8伤,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临近年末,生产任务繁重,一些企业为了赶订单加班加点却忽视安全生产,加之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困难。元旦、春节日益临近,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多,是事故的易发时段。为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节日,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我区“2.21”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把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和十分紧迫的工作来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一五”工作收好尾、“十二五”工作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季节性、阶段性特点,针对两节及长假特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动态监管,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安全状况、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检修、施工隐患排查等有关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隐患或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对实施停产(停工)和设备检修、节后复产的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环节。
(二)切实加强小企业安全监管
我区自2004年底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工作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创立与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手段,通过全方位的服务、指导,落实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规范小企业的安全行为,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进而建立并完善小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今年,全市统一推广使用新版“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有利于小企业监管工作更加便捷地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这一平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认真梳理并做好辖区内有关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三)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2010年10月8日,经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1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分别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指导原则,确立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目前,我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也已划到区安监局。各受委托执法单位要继续做好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要以查问题、查隐患为主,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检查人员要深入生产作业一线,深入工厂、工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要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四、加强安全生产值班,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城市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要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节日期间各级领导要带头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要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