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管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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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索取号:QE2305000-2013-007 发文字号:青安监管〔2013〕11号 发文日期:2013-4-12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管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本区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攻坚之年,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围绕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工作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契机,转变安全监管理念,顺应转型发展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重在依法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基础建设,重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治本;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重在整改和预防;强化危化管控,重在预警和科技支撑;强化队伍自身建设,重在转变作风和廉政建设,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青浦区加强城市运行安全“1+11+X”工作方案》,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考核及问责力度,真正建立起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
1.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区、街镇、村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监管人员上墙、上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突破基层闲置厂房随意出租带来的监管难题,完善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努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谁来管”、“如何管”和“管理实效”的问题。
2.依法推进镇级安委办体制机制建设。在区安委办加大工作力度的基础上,着力规范镇级安委办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基层大安全监管网络,统筹协调区域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打造适应基层监管需求的工作模式。
3.进一步理顺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和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配备专业人员,配置专用装备,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需求。
4.严格考核及责任追究。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量化指标和约束激励机制;注重研究经济政策引导等落实责任的动力机制,把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纳入到享受税收优惠、评优奖励等经济政策中同步考核,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更加注重事前预防,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事前执法力度,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条件。深入贯彻执行《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为抓手,将执法处罚贯穿事前预防的全过程,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敦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明确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依法实施安全监管工作,着重强化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2.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打击是最好的防范,把执法处罚贯穿于事前预防的全过程,通过严厉的打击,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形成监管高压态势,改变企业依赖、等待监管部门检查的现状,促使企业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3.实现执法规范化,检查内容标准化。依法细化各类行业检查内容、程序、标准,并通过表格形式指导企业自查、执法人员检查,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全区安监系统法律文书,加大镇街委托执法力度。
4.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能级。规范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流程化管理,依靠、发挥专家技术力量,严格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确保审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严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关。
5.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肃查处事故。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强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生街镇(村居)的责任追查力度,完善事故分析、统计、通报和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更加注重安全发展,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以科技为支撑,依靠安全新技术应用、危险工艺改造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装备、管理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1.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规模以上、部分规模以下工矿商贸企业的达标目标,完成2012年新发证危化企业及部分危化品使用单位达标工作。
2.推进危险工艺技术改造。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以严格的项目准入、行政许可和许可延期审查为抓手,许可证申请及许可证延期审查企业,新建项目企业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高危险性和大型生产装置严格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以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老企业的安全评价、设备改造工作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替换。
3.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管理。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督促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继续推进危化企业责任体系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标志标识建设;深化危化行业分组交流机制,严格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和动火作业管理;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4.探索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量化安全生产诚信指标体系,建立诚信信息档案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开、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信息的运用,与行政许可申请、换证、融资等挂钩,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四、更加注重综合监管,进一步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
1.统筹行业领域监管重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协作、疏堵结合的原则,研判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燃气安全等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专项监管、联合执法优势,协调解决整治区域重点难点问题。
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监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合建设交通部门和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先期调研,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研究和试点建立包括运输企业在内的下游单位安全条件评估机制。
3.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大、区域性安全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抄告作用,注重整合横向和纵向资源,巧出善打组合拳,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借势借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五、更加注重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
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1.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投放公益广告、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为平台,开展法律法规、事故警示、工作举措等宣传,定期公布日常监管信息,加强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2.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完成农民工培训10000人,尽最大努力保障从业人员普遍接受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同时从基础性、针对性、实用性出发提高培训质量,把全员培训这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工作作为治本之策,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加强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开展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专项治理,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
4.组织编写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以案论法,开展企业预防事故研讨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充分发挥短信平台宣传教育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打造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特种设备短信平台,并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点、安全提醒、事故通报等信息的发送工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面。
六、更加注重依法履责,进一步加大队伍规范化建设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加强干部考核为抓手,以行政效能建设为载体,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鞭策,继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队伍法制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伍的工作激情和创新意识。
1.建立科学的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卫生、机械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规范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2.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总结剖析执法疑难案例、开展执法质量讲评会,找出规律性问题,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营造安监系统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学会运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3.基层安全生产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特别是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夯实基础。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建功立业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提高班子工作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机关、大队考核体系,定性考核和量化测评相结合,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干部“一岗双责”“兼职也履职”意识、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在全局上下营造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氛围,为实现“二个确保”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本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