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安监局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QE2305000-2018-005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8〕26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06.2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保持本区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首届“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市安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监协调〔2018〕57号)文件精神,区安监局在2018年3月28日印发的《青浦区安监局关于青浦区承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青安监管〔2018〕13号)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完善,制定本专项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实际,完善前期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青浦区安监局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降压一般事故,为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监协调〔2018〕57号)文件精神,区安监局对2018年3月28日印发的《青浦区安监局关于青浦区承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青安监管〔2018〕13号)做了补充和完善,制定本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将保障“进博会”顺利举办作为总体目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的总体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守住底线、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领域风险排查和隐患化解,有效预防和遏制展会前夕及展会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可控,为“进博会”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架构
为切实加强“进博会”前后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区安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各科室指定联络员:办公室(张瑾)、监察科(魏娜)、危化科(李亚)、职卫科(凌璐)、综合科(佘震海)。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传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各街镇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织紧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要梳理分析本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小化工、小饭店、小超市、临街店面等小微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专门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优化应急预案,将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围绕“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管理
区安监局将围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各类专项检查、监管工作等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检查,细化检查计划,提升执法效能,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
区安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从紧从严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各街镇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吸取近期本市发生的多起事故教训,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
各街镇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制度,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推动全员参与,进一步加强对日常及存在重大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力度。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双报告”制度(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有效施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0月23日起,各企业单位特别是“进博会”周边区域企业和单位,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工作部署,采取领导包干、人员蹲点、应急联动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可根据需要,实行错峰避峰生产或调整检维修作业周期,确保本质安全。
(三)突出强化危险化学品和重点区域企业安全管理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发证)企业的管控工作。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精细、精准管理。推进第二批企业(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装置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生产化学品的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工作。
要围绕“进博会”会场、活动点、住地周边以及相关线路,协调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以危险化学品和“进博会”周边区域企业单位为重点,结合工矿商贸企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工作,建立区安监局和市安监局、闵行区安监局及长宁区安监局等单位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和区域管控等工作机制。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级
要以问题为导向,将专项保障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全区“大调研”工作相结合,在问题发现、整改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更多地运用科技化、市场化、社会化手段,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实现政府和社会在安全生产上各归其位、各担其责,引导和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结合全区“大调研”工作部署,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等工作重点,找问题、查隐患、补短板、固底板,抓牢抓细抓实服务超大城市的安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安全风险。推进和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专业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机制的作用,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五)确保重要节点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
要紧盯“进博会”、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和重大赛事以及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密制定保障方案和预案,强化涉会场所、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敏感部位等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加强节假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复工等重点环节管理,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本区安全生产环境和谐稳定有序。
(六)强化应急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区与街镇、街镇与街镇、街镇与企业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和区域管控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针对性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10月23日起至“进博会”结束,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实行事故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要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准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备战阶段(6月下旬至9月底)
1、区安监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是重点单位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带储存的批发经营企业、仓储经营企业等)、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涉爆粉尘的工贸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开展检查。
二是重点时段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等在特殊时段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三是重点事项检查。依据区安监局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开展重点事项检查。
此外,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办的部署和要求,区安监局将积极参与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青浦分局、区民防办等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2、加大街镇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力度
加强对街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并纳入街镇年度工作考核。指导各街镇安全管理部门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督促各街镇根据风险报告,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本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3、区安监局组织督查督导
8月上旬开始,区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督导组,督导检查各街镇备战准备情况。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22日)
各街镇要再次检查专项保障方案落实和各项安全措施准备情况。
(三)决战阶段(10月23日至11月12日)
各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和保障人员以及应急队伍要全部就位,全面组织和实施各项保障,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3日至11月19日)
各街镇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进博会”开幕已进入倒计时,也已进入汛期和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易发频发,给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带来潜在风险。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进博会”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把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清醒认识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组织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
要通过工作例会、研判会商、联合检查等形式,建立沟通、协调、通报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及时依法查处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
区安监局将对专项保障及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加强信息报送
6月30日前,各街镇上报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至区安监局(电子版RTX至安监局赵琳),各街镇及区安监局各业务科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街镇/科室工作情况和检查数据,每周五11时前上报《青浦区安监局“进博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周报表》(附件1)(电子版RTX至安监局赵琳)。
附件1:青浦区安监局“进博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