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QE2305000-2020-006
主动公开
青应急〔2020〕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0.03.06
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75%乙醇、次氯酸钠等用于消毒用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沪应急危化〔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要加强对75%乙醇、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加强使用管理,制定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存储量,严禁违规和超量储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要加强对无证生产、经营、分装、储存75%乙醇、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查打击力度,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分装、储存危险化学品。
三、各街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要加大75%乙醇、次氯酸钠等消毒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宣传册、海报等广泛宣传消毒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规范,引导广大民众知悉并掌握消毒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方法和安全、应急处理基本知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附件:1.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沪应急危化〔2020〕16号)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