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QE2305000-2021-008
主动公开
青应急〔2021〕14号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1.06.17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青浦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应急局和青浦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粉尘涉爆等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粉尘涉爆等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6.12”贵阳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6.13”湖北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和四川邑丰食品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深层次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各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工贸重点行业企业要分别逐条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并建立自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企业重点要结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129号)要求,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火作业提级管控要求;要严格落实检修计划,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隐患问题的设备设施及时停用、检修,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转;要加大阀门、管道跨接等部位检查责任和频次,严防泄漏事故,要确保监测、报警仪器正常使用;要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确保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汛、防台风、降温等安全设施完好,要针对极端天气影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物资设备;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保证承诺公告不间断。
(二)属地检查。各街镇城运中心、工业园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及其他重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重大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抽查检查。区应急局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挂图作战任务,对重点监管的3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4家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措施及举一反三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我局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经营者法规意识, 坚决杜绝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城运中心、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重点行业的企业,跟踪有关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整合汇总企业自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于6月25日前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和属地检查情况报区应急局。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企业要将自查结果纳入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内容,向社会公开。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要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街镇城运中心、工业园区要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监管执法、挂牌督办等机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切实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对风险隐患自查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处罚。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街镇城运中心、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要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漏岗、离岗、睡岗,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全力维护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我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附件:企业安全风险检查要点表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亚 电话:6973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