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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01.29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青浦安全生产网站http://safety.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736080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职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主管,不断加强日常后台维护和运行,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流程层层把关,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按时、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重要政务、重要措施、政策、规章以及机构设置、有关办事程序、办事承诺、办事进程、投诉电话等方面的变更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 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支出及收费。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2014上半年度的检查反馈信息,本局将指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改正,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在主动公开上内容无突破性,工作方法无创新性信用信息和信息资源公开的落实工作还不够完善;发布政府信息范围小,力度不够;培训、教育及宣传力度不够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青浦区政府、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建立良好的信息关联,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长效管理。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0

     1.当面申请数 

3110

9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9

     1.按时办结数 

3210

7

     2.延期办结数 

3220

2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