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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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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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01.02
本年度报告是由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年度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我区政府网站(www.shqp.gov.cn)上和我局网站(http://safety.shqp.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年度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2011
年,青浦区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指导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打非治违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消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受控。
(一)专项整治不断深化,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2011
年全年开展了12次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每月抽取各镇、街道安全监管的“骨干”,集中力量对一个镇或街道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特点,以点及面,在全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全年分阶段实施了针对职业病危害相关企业、建筑市场、危险化学品及冶金行业打非治违、高温汛期专项隐患整治以及节前安全专项检查等行动,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
根据区政府批复的区安监局全年执法计划,2011年我局共检查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33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97份,复查意见书113份,共查出641条隐患,8家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共处罚金额13.6万元。全区安监系统累计检查单位8459家次,查出隐患19378条,其中整改18429条,整改率95.1%。
(二)贯彻落实法规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大国务院23号文件的宣贯力度,深入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学习,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我局通过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督促企业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以加快企业的安全能力转型。
一是继续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23号文明确的8个重点行业领域,针对上海市和我区的特点,尤其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废旧物资回收这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力度。
2011
年年初,针对以上4个重点行业领域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2011年全年我局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含重大危险源)、经营等单位216余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60余人次,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发现安全隐患136余条,做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对3家单位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万元;对3家无证生产、经营单位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6家和废品油回收点1家。
我局配合建交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建筑施工行业专项整治对全区169个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配合经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清理取缔无证违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302家,有证企业经营行为有所规范,行业整体状况有所改善。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2011
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结合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的规模和上年度考核指标的实施情况,我们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全区范围内分别签订了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和村(居)经济小区安全生产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级签订责任书8367份,签约率100%。形成了从各级领导到每个职工、从安全管理部门到各级专兼职安全员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到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去,把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部门、每个员工身上,从责任上强化了安全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我区23所青浦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15031名学生中开展“小手牵大手”主题实践活动、在各镇、街道、委办局及相关单位开展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黑板报展及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安康杯等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2011年全年累计对38028名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600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43人,危化作业人员1633人,焊工1198人,电工1926人,制冷和空调安装31人,有限空间97人,农民工3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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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执法成效显著,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由于人员编制、装备水平、财政经费等条件限制,由我局20余名工作人员全覆盖监管全区6000余家实地型生产企业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为把安全生产监管的触角延伸到镇、街道,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我区于2006年起开展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我局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相关规定和办法,明确了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的委托权限、委托对象、委托执法人员资格、委托执法范围和委托程序,为镇、街道实施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2011
年委托执法共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20家,累计处罚38.05万元。通过委托执法工作的全面推广,隐患检出率大大提升,整改率显著提高,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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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加强警示预防宣传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是我局的重要工作职能,我们坚持事故调查报告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不断努力,提高事故调查报告的质量,做到对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行政处罚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和相关规定,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事故处理推动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协调集体讨论制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
2011
年,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7起,其中死亡事故12起,死亡12人,重伤事故5起,重伤5人,对12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2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144万元。在12起死亡事故中有2起属特种设备事故,死亡2人,同比去年死亡人数下降20%。
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
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