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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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www.shqp.gov.cn/safety/yjzwgk/nb/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736079。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长及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确保人员配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机关组织生活,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通报分析年度考核情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绩效考核范畴。按时完成区联席办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备案的统计工作,提交自查报告及总结,按时、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要求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2019年,共收到申请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区政府、区府办、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标准化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建设,加强对区政务公开发布平台的应用管理和规范,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2019年6月,我局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能力。10月,参加举办青浦区办公系统培训,工作稳步开展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25 | 0 | 32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 | 0 | 1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悉心指导帮助下,逐年得到规范和加强。但反思我们的工作实际情况,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挥作用不明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查询使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等困难之处和薄弱环节,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力争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