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浦区2017年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作的通知
QA5307000-2017-05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17〕92号
无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09.20
各镇、街道:
2013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实施了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2014年以来,我区的培训普及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了延续这项惠及百姓的工程,继续扩大群众受益面,区科委计划实施2017年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有利于提升市民对信息化知识的进一步掌握和对智慧城市的感受度,缩小社区居民之间的“数字差距”,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对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二、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的目标任务
2017年在本区11个镇、街道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和宣传普及,完成组织发动700人的培训和6000人的宣传普及任务(各镇、街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三、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
(一)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
为确保质量,培训采用“统一组织、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点认定、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方式。
1.培训对象
面向本区居民,以中老年居民为主要培训对象。
2.培训内容
普及无线上网知识及移动终端操作技能,介绍与市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信息化应用。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五个会”的基本技能,即会联网、会搜索、会下载、会安装、会使用。
3.培训教材
统一使用专业机构编写的培训教材。
4.培训点
培训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配备20台以上平板电脑(安卓系统),具备无线网络(WiFi)环境,能够保证移动终端顺畅地访问互联网;有熟悉移动终端应用的培训教师;在各镇、街道设有培训点。培训对象原则上在就近的培训点参加培训。
5.培训管理
每个培训班应配备1名培训教师、若干名辅导人员和1名班主任。培训教师负责讲授培训内容;辅导人员负责配合培训教师开展课堂辅导;班主任负责学员考勤、维护教学秩序、组织考核。
6.考核和发证
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由各培训点组织参加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移动互联网宣传普及
1.宣传普及对象
以社区居民为主要宣传普及对象。
2.宣传普及内容
向社区居民介绍互联网知识、移动终端应用、防范电信诈骗、移动通信基站辐射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他们了解移动互联网应用,感受信息化给日常生活带来的便捷。
3.宣传普及材料
统一提供编印的普及读本。
四、经费安排
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不向培训对象和宣传普及对象收取费用。培训和宣传普及所需经费(包括培训教材和宣传普及材料、培训合格证书、教师补贴、培训场地使用等经费)由我委承担。鼓励镇、街道扩大培训和宣传普及的覆盖面,超出计划任务部分的经费由镇、街道承担,但由区级部门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宣传普及材料、培训合格证书。
五、分工和要求
我委作为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制订培训和宣传普及计划,指导开展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各镇、街道作为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的配合单位,主要负责宣传及培训人员的发动和管理工作。
???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制订相应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指导本镇、街道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确保组织协调及工作统计、情况汇总的渠道畅通,并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请各镇、街道于9月15日前报送《2017年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镇、街道工作人员反馈表》(见附件2)。
(区科委联系人:池晨骥,崔蕴,联系电话:69730101, Email: zxb@shqp.gov.cn)
附件:1.2017年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任务分解
2.2017年移动互联网应用培训普及工程镇、街道工作人员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