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青浦区科普创建工作的通知
QA5310000-2017-02
主动公开
青科协〔2017〕6号
无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03.03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深入贯彻《青浦区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科普惠民益民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科普工作在打造生态宜居新青浦、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显示度和贡献率。区科委、区科协决定开展科普示范村(居委)、科普村(居委)和科普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全区各行政村(居委)和具备科普教育展示功能并愿意向社会开放的相关场所。申报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区科普村(居委)称号的单位。
二、时间安排
2月下旬 下发创建通知
3月下旬 推荐申报
4月上旬 考评验收
三、评审标准
见附件
四、评审办法与奖励
由区科委、科协邀请市、区有关专家组成考评组,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评审结果。拟评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6个。原则上科普示范村(居委)为一等奖,科普村(居委)为二等奖,科普基地为三等奖。
对获奖的单位授予奖牌,并给予一定资助。
资助标准为:
一等奖:通过扶持科普项目、科普设施等方式,资助科普经费叁万元。
二等奖:通过扶持科普项目、科普设施等方式,资助科普经费贰万元。
三等奖:通过扶持科普项目、科普设施等方式,资助科普经费壹万元。
获奖单位所在镇、街道或上级主管单位都应按相同金额进行匹配。
五、推荐申报方法
统一由镇、街道科协或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另附3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情况介绍。向考评组汇报时,要求制作PPT(20页左右)。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求真务实。各镇、街道及上级主管单位要在自评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3月31日(周五)前将纸质和电子稿交青浦区科协基层普及部。
联系人:舒良宇 联系电话:69717441
附件:1.青浦区科普示范村(居委)标准
2.青浦区科普村(居委)标准
3.青浦区科普基地标准
4.青浦区科普示范村(居委)创建申报表
5.青浦区科普村(居委)创建申报表
6.青浦区科普基地申报表
青浦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