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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青浦区科普创建工作的通知

QA5310000-2017-02

主动公开

青科协〔2017〕6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03.03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深入贯彻《青浦区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科普惠民益民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科普工作在打造生态宜居新青浦、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显示度和贡献率。区科委、区科协决定开展科普示范村(居委)、科普村(居委)和科普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全区各行政村(居委)和具备科普教育展示功能并愿意向社会开放的相关场所。申报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区科普村(居委)称号的单位。

   二、时间安排

   2月下旬 下发创建通知

   3月下旬 推荐申报

   4月上旬 考评验收

    三、评审标准

    见附件

    四、评审办法与奖励

   由区科委、科协邀请市、区有关专家组成考评组,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评审结果。拟评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6个。原则上科普示范村(居委)为一等奖,科普村(居委)为二等奖,科普基地为三等奖。

对获奖的单位授予奖牌,并给予一定资助。

资助标准为:

   一等奖:通过扶持科普项目、科普设施等方式,资助科普经费叁万元。

   二等奖:通过扶持科普项目、科普设施等方式,资助科普经费贰万元。

三等奖:通过扶持科普项目、科普设施等方式,资助科普经费壹万元。

获奖单位所在镇、街道或上级主管单位都应按相同金额进行匹配。

   五、推荐申报方法

  统一由镇、街道科协或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另附3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情况介绍。向考评组汇报时,要求制作PPT(20页左右)。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求真务实。各镇、街道及上级主管单位要在自评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3月31日(周五)前将纸质和电子稿交青浦区科协基层普及部。

联系人:舒良宇 联系电话:69717441

 

附件:1.青浦区科普示范村(居委)标准

2.青浦区科普村(居委)标准

3.青浦区科普基地标准

4.青浦区科普示范村(居委)创建申报表

5.青浦区科普村(居委)创建申报表

6.青浦区科普基地申报表

 

 

青浦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