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重固镇人民政府网站迁入青浦区政府网站集群的回函
QA5301000-2017-25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17〕49号
无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06.27
重固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发来的《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重固镇人民政府网站迁入青浦区政府网站集群的函》(重府﹝2017﹞55号)已收悉。针对贵单位网站目前情况及所提出的迁入意见,经我委相关部门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1、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政府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青浦“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贵单位网站重构建设方案。
2、我委相关部门(区信息化服务中心、区政府网站运行中心)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负责整体协调指导,并对重构建设方案的网站功能、安全防护、设计规范、运维保障等事项开展综合分析评估,在符合区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和管理各项要求后方可正式迁入集群进行建设开发。
3、新版重固镇政府网站上线运行前,请贵单位认真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积极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原有镇政府网站可靠稳定高效运行。
特此函复。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