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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第二期配套资金的通知

QA5304000-2018-02

主动公开

青知局〔2018〕2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05.17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单位的通知》(沪知局〔2018〕2号)及《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科委关于青浦区科技创新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84号)及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18年第2次会议纪要,决定给予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第二期配套资金支持开展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其中,暂缓上海阿卡得电子有限公司的配套资金扶持。

青浦区有9家单位列入201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共8家单位通过验收。配套资金分两期拨付,第一期70%资金266万元已拨付完成,现拨付第二期30%资金90万元,其中78万元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列支,12万元在张江专项资金列支。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资金安排表

 

 

青浦区知识产权局 青浦区财政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