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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为长三角云创新中心项目的请示

QA5308000-2018-08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18〕83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08.30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浦区政府与华为云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加快推进市西软件信息园的发展,青浦区拟与华为云在合作招商、产业培训和软件开发云产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建设华为长三角云创新中心,为我区的软件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云平台资源和全生命周期的云服务。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合作内容

主要包括青浦区与华为云共同开展合作招商、产业培训(服务类项目)以及华为云提供软件开发云产品(货物类项目)等两方面。

区科委前期会同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华为云等就合作内容政府采购事宜进行了讨论。财政局和机管局认为服务类项目和货物类项目应分开采购,华为公司则希望将合作内容作为一个服务包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议政府采购内容为软件开发云产品(货物类项目),同时与华为云签订前置协议,明确若华为云中标,需无偿实施合作招商、产业培训(服务类项目)等内容。

二、采购主体及标的

政府采购主体建议为区科委。

政府采购内容为软件开发云产品,采购预算拟定为4200万元(第一年为1600万元,第二年为1400万元,第三年为1200万元),服务年限为三年。

若2018年完成政府采购,第一年的服务费用在2018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青浦区北斗专项)中列支。第二、第三年的费用在区科委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列支。

特此请示。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