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神州视创数字艺术研究院”注销的决定
QA5301000-2020-8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20〕8号
2020-01-15 15:49:28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01.15
上海神州视创数字艺术研究院:
你单位的注销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你单位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你们提出的注销申请。
望你单位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依法进行歇业审计及资产清算工作,在注销过程中及注销后不得以“上海神州视创数字艺术研究院”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
特此决定。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