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科委关于调整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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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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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中共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青科党委〔2020〕1号 签发人:张宏洲
青浦区科委关于调整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请示
区委编委: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下放黄浦区等6个区实施的决定》(沪审改办发〔2019〕12号)和市科委、市外专局《关于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至黄浦等区科委的通知》要求,区科委负责许可受理窗口管理及人员配备,为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相关事项,现请示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区科委下辖2个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青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青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1个相当于正科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
1.青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形成政策体系,受行政机关委托,制订科技创新政策和措施; 受行政机关委托,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区科技创新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联系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有关费用的预、决算编制及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工作;负责联系市科技创业中心,为区内中小科技型企业开展融资工作;负责区域内科技创新、科技金融等政策的宣讲工作等职能。核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设主任1名。
2.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高科技项目投资和孵化,为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提供研发、中试基地及“四技”服务,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产品孵化、研发、中试及产业化;科技企业培训、会务展示、技术交易、信息咨询等公益性服务;负责全区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备案、建设指导、年度星级考评、从业人员队伍管理、孵化企业备案,以及创新创业活动组织与指导;负责全区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主体以及孵化企业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区域内众创空间(孵化器)扶持政策、政策的宣讲,以及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区域内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建设等职能,核定编制5名,实有人员1名。设主任1名。
3.青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骨干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外网及其下属各系统专网的设定、审核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核心办公业务应用的建设规划、运维管理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并提供(落实)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应用推进过程中的有关服务协调工作,做好全区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工作;配合区委网信办做好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和应急响应管理工作;负责区电子政务云运营和管理,制定云安全体系建设等标准和规范;负责区电子政务服务机房的日常值班、维护、监控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核心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协助做好本区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务网(涉密网络)及各相关系统专网的接入、设定、审核和验收、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配合支撑区委办,做好全区公务网骨干网络及接入点的网络、安全运维的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社保卡管理和发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社保卡受理网点的社保卡业务和管理工作等职能。核定编制22名,实有人员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调整背景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印发的《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委办〔2019〕62号),区科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区域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目前,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外专工作职能已划转至我委,区科委行政编制增加1名,但未涉及窗口人员编制划转。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下放黄浦区等6个区实施的决定》(沪审改办发〔2019〕12号),市科委、市外专局《关于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至黄浦等区科委的通知》要求,区科委需在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区科委负责许可受理窗口管理及人员配备。
三、调整方案
1.根据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机制体制改革要求,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不再承担的承担高科技项目投资和孵化,为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提供研发、中试基地及“四技”服务,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产品孵化、研发、中试及产业化;科技企业培训、会务展示、技术交易、信息咨询等公益性服务职能。负责全区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备案;负责研究制定众创空间(孵化器)扶持政策及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行政职能上收区科委机关科室,相关事务性职能并入青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青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增挂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牌子,新增负责全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指导、年度星级考评、从业人员队伍管理、孵化企业备案,以及创新创业活动组织与指导;负责全区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主体以及孵化企业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众创空间(孵化器)政策的宣讲工作;负责区域内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建设等职能,人员编制由原核定的5名调整为8名(新增编制从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划转),增设副主任1名,即: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将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更名为青浦区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调整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做好外国专家服务体系、引进国外智力等研究与支撑工作;支撑区科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职责落实;具体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区级窗口受理和审核,承担对用人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外国专家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编制调整为6名(其中2名为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原有编制,另申请增加4名编制,建议参照市级做法,区人才服务中心现有窗口工作人员及其编制划转至区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仍设主任1名。
妥否,请批示。
中共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联系人:徐超 联系方式:69717660)
抄送: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