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科委关于调整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请示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无
2020.04.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中共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青科党委〔2020〕8号 签发人:张宏洲
青浦区科委关于调整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请示
区委编委: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下放黄浦区等6个区实施的决定》(沪审改办发〔2019〕12号)和市科委、市外专局《关于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至黄浦等区科委的通知》要求,区科委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及外国人管理与服务工作,结合本委实际,拟对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调整。根据4月10日区委编办来本委传达的有关内容,现将之前相关请示内容作调整,请示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区科委下辖2个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上海市青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1个相当于正科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
1.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科技报刊文献管理和课题研究、科技期刊编写等职能。核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设主任1名。
2.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高科技项目投资和孵化,为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提供研发、中试基地及“四技”服务,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产品孵化、研发、中试及产业化;科技企业培训、会务展示、技术交易、信息咨询等公益性服务;公益孵化器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民营孵化器的服务等职能,核定编制5名,实有人员1名。设主任1名。
3.上海市青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的推进和信息技术应用及有关服务工作;从事建设、管理、维护公务网络,实施信息化网络安全技术防范,病毒防治工作,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公务网网络管理中心的管理、技术服务,社保卡服务网点的信息采集、申领、发放工作;受理社保卡挂失和解挂、补卡、换卡、坏卡预检修,并积极做好与社保卡相关的其他业务,做好接收、分发社保卡的有关资料以及各种登记、统计等。落实和协调好全区居住证的办理工作等职能。核定编制22名,实有人员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调整背景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印发的《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委办〔2019〕62号),区科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区域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目前,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外专工作职能已划转至我委,区科委行政编制增加1名,但受理、预审工作实际仍由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相关职能和编制、人员尚未进行调整。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下放黄浦区等6个区实施的决定》(沪审改办发〔2019〕12号),市科委、市外专局《关于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至黄浦等区科委的通知》要求,区科委需在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区科委负责许可受理窗口管理及人员配备。
三、调整方案
1.拟撤销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事业建制(具体注销工作可待资产清理划转等事项明确后办理),原承担的科技企业孵化管理有关行政职能上收区科委机关,相关事务性职能划入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建议将原由区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预审、受理的职能划归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相应划转2名事业编制。
3.拟将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更名为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协助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和措施、协助编制科技创新有关规划计划、协调推进科技项目管理,负责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和科技金融服务、众创空间(孵化器)管理及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建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预审、受理和审核、外国专家联系服务等职能。人员编制由5名调整为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妥否,请批示。
中共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徐超 联系电话:69717660)
中共抄送: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