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 项目的通知
QA5301000-2021-26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21〕26号
2021-04-16 15:37:16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04.23
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发展,营造区域内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根据《青浦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委办发〔2016〕36号),《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科委关于青浦区科技创新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84号)中青浦区科技创新政策操作办法”之“三、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一)扶持众创空间载体建设
项目一、众创空间建设、租金补贴
1、支持对象
经区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及通过年度考核评估的众创空间(不包括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2、扶持标准
(1)对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房租进行补贴,按照1元/平米/天的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备案起三年内予以租金100%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扶持资金每年集中支付一次。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3)众创空间申请租金补贴清单、平面图纸、入驻项目清单等;
(4)众创空间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属租赁场地的,需提供租期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5)运营管理团队人员职称、简历或相关证书;
(6)创业投资或孵化案例证明材料;
(7)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的计划列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活动照片、支出费用凭证、与第三方合作协议等);
(8)众创空间发展规划、运营和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文件;
(9)《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10)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项目二、科技创业苗圃建设、租金补贴
1、支持对象
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业苗圃。
2、扶持标准
(1)根据“科技创业苗圃”实际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给予30%的补贴,追溯到苗圃备案前2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根据场地出租面积和所在地平均租金水平,第一年予以评估认定租金的100%补贴,第二年予以50%补贴,第三年予以25%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扶持资金每年集中支付一次。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市级科技创业苗圃证明文件;
(3)科技创业苗圃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清单、合同、发票;
(4)科技创业苗圃申请租金补贴清单、苗圃平面图纸、预孵化项目合同及预孵化项目成长档案;
(5)科技创业苗圃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6)《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7)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项目三、科技企业孵化器用房建设补贴
1、支持对象
经主管部门认定并年度考核评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扶持标准
对核定的孵化场地购置或租用费、孵化用房改造费、创业孵化基础服务设施购置费、孵化基地建设贷款利息等,给予实际发生金额30%的补贴,每个孵化器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在3年内分期拨付。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主管单位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证明文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购置或租用、孵化用房改造(需出具相关的审价报告)、基础服务设施购置、建设用贷款等发生费用清单、相关合同和发票,并出具本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4)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5)《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6)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二)鼓励众创空间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项目四、预孵化项目成立公司补贴
1、支持对象
经过主管部门认定的预孵化项目注册成立的公司。
2、扶持标准
根据注册成立公司的考评情况,区财政给予1-5万元的开办费补贴,给予众创空间运营单位每个预孵化成功项目1万元的孵化服务补贴。
3、申请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市级科技孵化器证明文件;
(3)科技创业苗圃与预孵化项目签订的预孵化协议、预孵化项目成长档案;
(4)预孵化项目注册成立公司时提供的查名核准单复印件或其他能体现股东信息的工商备案材料及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
(5)《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6)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项目五、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考核补贴
1、支持对象
经主管部门认定及年度考核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扶持标准
(1)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孵化器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一孵化器不同年度,先获得低级认定、后获得高级认定的,按照差额资金进行补足。
(2)鼓励区内各孵化器争创市级优秀科技创业孵化器:每年根据市级考核结果,对通过考核的科技创业孵化器,给予1:1的配套资助。
3、申请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主管单位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证明文件,年度考核等级表、市级资金下拨证明;
(3)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4)《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5)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项目七、创业辅导补贴
1、支持对象
经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及通过年度考核评估的众创空间(含科技企业孵化器)。
2、扶持标准
支持举办有助于推进创新创业的各类活动,经审核认定的活动项目,给予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实际支出金额30%的补贴,每一众创空间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上年度在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前三等次成绩且落户青浦区的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的赛事奖励;
3、申请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主管单位认定的众创空间证明文件;
(3)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4)市、区主管部门推荐举办市级及区级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举办创新创业的各类活动的费用明细、照片、活动通知及签到单等相关材料;
(6)众创空间内的创业项目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7)《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8)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项目八、众创空间星级评价奖励
1、支持对象
经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并通过年度考核评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在区众创空间星级评价考核中获得五星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得四星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40万元的奖励;获得三星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的奖励;获得二星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的奖励;获得一星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万元的奖励。在上年度市级考核中,根据市级补助资金1:1获得区内配套补助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按照就高原则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4、申请材料
(1)《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2)主管单位认定的年度星级评价考核结果的证明文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4)《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5)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申报:2021年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进行网上填报,完成网上填报后,向所在街镇或者区属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2. 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区属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3. 联合审核:经街镇、区属公司初审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科委,由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
4.征询公示:区科委根据审核结果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重复申报情况、违规处罚情况),并在科委网站上公示。
5. 区级审核:区科委将拟立项项目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
6. 资金拨付:经区产推办审议通过后,由区科委会同财政局下达立项通知、拨付扶持资金。
三、信用报告
申报单位在申报2021年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时必须先经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提交项目申报资料时同时提供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申报单位、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附件一并提交。信息时效为三年。
查询方式:
方式一:登陆https://credit.fgw.sh.gov.cn/xyfw/(上海诚信网),点击市民查询或法人查询,进行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在线查询,自行打印查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方式二:携带必要资料(详见上海诚信网法人和自然人查询需提交的有关材料)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查询,现场打印查询报告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5月7日。
2.受理地址:区科委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园路80号3006室)
3.联系人:朱晓雷、缪宇峰
4.联系电话:69717436
附件:1.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2.青浦区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申请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