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有关事项的请示
QA5301000-2021-37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21〕37号
2021-05-18 11:13:52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05.2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为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人才集聚,实现各类人才在示范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打造创新活力迸发的海内外人才高地,根据《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十九条“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青浦区拟申请先行试点落实相关政策,现将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优化“单一窗口”
已设立青浦区“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单一窗口”,通过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为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二、加大力度引进外国人才
对拟长期在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一)加大力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和外国高技能人才
按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持续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持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外籍人才
为进一步支持本区大力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对于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用人单位所聘请的紧缺急需外国人才,经推荐及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三) 发挥国家计点积分中的地方鼓励性积分作用
对拟长期在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用人单位所聘请的紧缺急需外国人才,经街镇园区推荐,区科委认定,可作为满足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计点积分涉及地方鼓励性加分项,给予最高10分的地方鼓励性积分。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
审批机关加强信用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异常名单制度,用人单位和外国人应确保提交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做好审批机关约谈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核查工作。对提供虚假承诺的,审批机关有权依法取消行政决定,并暂缓用人单位、代办机构及外国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妥否,请批示。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