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QG0901000-2019-003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19〕12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9.05.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50号)精神,市民政局定于6月起开展2019年度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估工作。为了做好迎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本次第三方评估的时间为6月至10月,我区各街镇受理中心将平均安排在5个月内接受评估,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步骤
为了确保顺利通过本次评估审核并取得优良成绩,拟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辅导培训。具体安排为:
1.现场指导和培训。对各街镇受理中心进行现场辅导,各受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规范、管理规范等方面欠缺和不足的地方进行整改完善。(5月底前)
2.模拟评估。由培训机构组织人员按照地方标准和评估指标开展模拟评估。各街镇受理中心对模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正式评估前2周)
3.现场评估。各街镇受理中心正式接受评估审核。(6月起,具体日期按第三方评估计划)
三、工作要求
1.认识到位。第三方评估审核是检验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对受理中心建设、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通过评估,能进一步推进我区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受理中心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及获得感。
2.组织到位。各街镇受理中心必须建立以街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第三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受理中心主任为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评估工作推进小组,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DB31/T467-2018)》和《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估表(2019版)》为总体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动员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确保迎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整改到位。各街镇受理中心要对照评估表指标,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做到自查自纠。对在现场辅导及模拟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落实整改,做到即知即改。
4.资金到位。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受理中心环境与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各项设施设备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落实整改的同时,确保相关资金及时到位。
附件: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评估计划表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附件:
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评估计划表
街镇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赵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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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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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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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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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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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角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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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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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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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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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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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桥街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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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2019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