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青浦区数字化项目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QG000000120250036
主动公开
青数〔2025〕36号
上海市青浦区数据局
2025.12.11
区财政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青浦区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数字化项目管理流程,进一步实现数字化项目统筹管理、集约共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经研究,青浦区数字化项目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评审小组组成:
由区数据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数据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区数据局、区财政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任组员。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数据局电子政务科。今后,评审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二、评审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全区年度数字化项目安排计划。
2、跟进全区年度数字化项目实施推进情况。
3、讨论年度数字化项目评审结果并形成决议。
4、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审议其他相关重大或突发事项。
上海市青浦区数据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