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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产业项目审批效率工作方案的报告

QG0300000-2016-011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6〕16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07.25

 

青浦区人民政府:
“加快产业项目行政审批节奏”被列为产业发展领域“短板”子课题,并由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课题调研。为此,中心以《青浦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试行)》2014-2015年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为研究重点,通过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项目抽样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外出考察等方式开展调研,并听取审批职能部门、园区街镇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旨在研究《流程》实际执行现状,找到其中的“短板”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并最终形成《关于提升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工作方案》。
特此报告。
 
附件:关于提升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工作方案

 

 

 

附件:
关于提升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工作方案
产业项目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推动产业项目加快审批和建设,促进我区产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以一切从大局出发的视野和服务服从全局的责任担当,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方便企业办事,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更加良好的企业投资经营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便捷。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审批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行政审批整体效能。
三、主要措施
(一) 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全面梳理涉及产业项目的各个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将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同时,对所有审批事项按照“审批事项、审批主体、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使审批能够按章办事。审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告知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如有调整应及时更新,提高办事透明度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配合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二)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一是修订审批流程。根据国家、上海市新近出台的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措施,适时修订《青浦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试行)》(青府发〔2013〕15号),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并将涉及的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在流程中予以标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二是简化审批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手续,原则上一律取消。各审批部门要通过共享信息、文件等形式避免企业重复申报相同材料。同时,要强化产业项目准入意见的“路条”作用,产业项目准入后即可办理环评手续,后续审批部门不得再要求项目所在园区(街镇或公司)在申请表或其他材料上盖章,或出具确认性材料,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各审批部门,配合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
(三) 加强一门式服务窗口建设
协调各审批部门将产业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窗口,并给予窗口充分授权,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以方便企业办事。同时,加强窗口管理,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模式,强化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暂因行政服务中心体量限制原因,无法入驻的审批窗口,必须将相关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受办理业务信息通过系统对接交换数据或二次录入形式输入“青浦区统一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审批的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府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间:长期)。
(四) 强化产业项目准入评估机制
进一步严格执行产业项目准入评估标准,确保把十分珍贵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最优质的项目。同时,要通过评估,将产业项目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前告知企业,以便企业早作准备,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区经委,配合单位: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长期)。
(五) 加强产业项目全过程协调服务
一是加强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产业项目在报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切实推动产业项目加快审批建设。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规土、建管部门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审批建设。三是试行产业项目申报“代办制各园区(街镇或公司)应明确为企业代办产业项目审批手续的人员,确保项目从准入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都能得到属地园区(街镇或公司)的跟踪代办服务。各审批部门也要主动跨前服务,特别是对重大项目和绿色通道项目要加强事前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知企业,加强报审衔接,提高项目申报和审批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各园区(街镇或公司)代办人员和企业项目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项目申报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区经委、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审批部门、各园区、街镇、公司,完成时间:长期)。
(六) 加强产业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结合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建设一个覆盖产业项目审批全流程的管理信息化系统。从产业项目准入评审开始,由经委对每一个通过评审的新建或改扩建产业项目赋予一个项目统一识别码,发改委、规土局、环保局、建管委等后续审批部门必须在各自受办理业务系统中录入项目统一识别码,通过项目统一识别码将产业项目审批流程涉及的各个审批事项关联起来,实现项目进度的可跟踪、可追溯。同时,要逐步实现各部门审批数据的共享和融合,不断提高部门间协同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七) 规范评估评审及代理类中介服务
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第三方评估评审及代理类中介服务,加强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管理,探索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激励和淘汰机制,引导督促第三方中介机构依法规范开展中介服务业务,加强行业自律,公开办事流程,明确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区审改办,配合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0月)。
(八) 强化产业项目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青浦区产业项目“闭环”管理工作方案》(青府办发〔2014〕37 号)和《青浦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4〕71 号),以“三联动、九告知”为抓手,强化产业项目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不履行合同企业的监管、处罚力度,杜绝企业随意变更设计方案或拖延开工时限(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规土局,配合单位:各园区、街镇、公司,完成时间:长期)。
(九) 加强审批效能评估和监督
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产业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各审批部门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审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强化考核问责(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府办督查室、区审改办,配合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间: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