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第三方测评工作的通知
QG0000420200031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0〕27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04.15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试行)》(沪府办〔2020〕7号)、《建立“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19〕2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开展分中心第三方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窗口),共7家,分别为:植物检疫窗口、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工伤认定事务分中心、就业促进分中心、司法分中心、人才服务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分中心。
二、测评安排
(一)年度测评
1.实地调研。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分中心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工作现状、管理制度、考核要求等,在征求中心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测评指标设计,并正式发布。(8月上旬前)
2.分中心贯标。第三方测评公司对测评指标进行贯标培训并接受现场答疑,确保测评工作正常开展。分中心根据测评指标做相应的审核前准备。(10月中旬前)
3.现场评审。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并评分。现场评审具体开展时间另行通知。(11月底前)
(二)满意度监测
1.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设计。(4月中旬)
2.对7家分中心开展日常满意度监测。(第二至第四季度)
三、工作要求
1.认识到位。第三方测评是对各分中心建设、管理和服务情况的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手段,通过测评进一步提升分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分中心的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组织到位。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第三方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分中心(窗口)负责人为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评估工作推进小组,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把迎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配合到位。各分中心要积极配合前期的现场调研、宣传培训及日常满意度监测等工作,并根据发布的测评指标认真进行贯彻落实。
4.整改到位。各分中心要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做好自查自纠。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做到即知即改。
5.资金到位。各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与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各项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在落实整改的同时,确保相关资金及时到位。
四、测评结果运用
本次第三方测评采用百分制对各分中心进行打分,得出测评分数,并进行星级评定。测评结果按得分划为四个等级:90-100分为5A级,80-89.5分为4A级,70-79.5分为3A级,60-69.5分为2A级。测评结果将对外公布,抄送区相关领导。测评成绩将作为各分中心本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