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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021年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QG0000120210008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1〕9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03.01

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考核管理,根据“一网通办”和“好差评”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对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021年考核评分细则做修改调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考核评分细则(2021年)


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考核评分细则(2021年)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得分

 

一、服务事项

(5分)

1、 严格按照市里要求进驻服务事项,服务事项不到位,查实一例扣1分;

2、 有不按照规定自行增加或减少服务事项的,查实一例扣1分。

3、 工作人员没有到岗到位,查实一例扣1分;


 

二、内部管理

(25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度不全,缺一项,扣1分;

2、制度执行有效、到位,有措施有记录。记录不全,缺一项,扣1分;

3、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无办法、无考核,扣1-3分;

4、建立学习培训计划、综合管理人员培养规划,无计划或无规划,扣1-3分;  


 

三、服务环境

(20分)

1、中心各区域卫生、整洁不到位,每次扣1分;

2、“三统一”不到位,每项每人次扣0.5分;

3、网络及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每月故障不超过一次,责任范围内5个工作日内修复,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4、正常使用电子评价系统,评价率低于70%,扣1分;自行评价,每一人次扣0.5分;拒绝服务对象评价,每一人次扣1分;

5、受理窗口、总服务台有脱岗现象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

6、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每人次扣1分;

7、遵守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四、事务公开

(8分)

1、窗口没有提供办事告知单、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扣3分;如告知内容不完整、不充分的,每项每次扣1 分;公开的信息不准确,查实一例扣1分;

2、没有设置触摸屏提供信息查询,扣1分;

3、没有公开投诉监督电话,不设专门接待人员,扣1-2 分;

4、没有按要求进行工作人员岗位公示的,扣1分。


 

五、完成业务

(25分)

1、使用全市统一的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否则扣1分;

2、按要求实行全年无休,执行不到位的,扣1-3分;

3、实行“一口受理”,综合窗口比例不少于窗口总数80%,否则扣1-3分。

4、实行“全市通办”,有拒绝“全市通办”情况的,查实一件扣1分;有超时响应收受分离业务的,每件扣1分;

5、实行“一网通办”,有超时响应的,每件扣1分;未能配合市里做好提升网办率工作的,扣1-3分;

6、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网上预约,超时一件扣0.5分;

7、严格执行“刷证办事”要求,违规一件扣1分。

8、综合窗口能办理各个条线的常办业务,否则扣1分;每个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各类业务应均衡,不堆积,否则扣1-2分;

9、推行首问责任制,首问不负责的查实一件扣1分;

10、落实办件管理办法,承诺件实行收件回执制,无回执的,查实一件扣1分;

11、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规定收取材料,违规收取其他材料的,查实一项扣1分。


六、村级服务 中心建设           (6分)

1、对村级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否则扣1-3分;

2、对村级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否则扣1-3分;

3、村级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运行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


七、配合区中心完成工作情况          (3分)

1、按要求开展每周课堂活动,否则酌情扣1-2分;

2、每月信息报送不少于2篇,否则扣0.5分;

3、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故缺席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酌情扣1-3分;


八、廉洁自律  (3分)

1、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查实一例扣1-3分。


九、工作创新 和零投诉

1、积极开展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创新,创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的,经审定,每项加0.5-1分。

2、全年无属实投诉,加1分。


十、好差评  (投诉处置)

1、未建立投诉处置机制的,扣0.5-1分;

2、未保留投诉处理相关记录的,扣0.5-1分;

3、经核实的3星以下的“好差评”,每件扣1分;经回访仍不满意的,扣2分。                                                                              4、经核实的“12345”投诉,每件扣1分;“好差评”转“12345”的,按照“好差评”标准扣分;


合    计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