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QG0000120210017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1〕17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04.01
各科室: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经政务办党组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青浦区政务服务办的政务信息工作,畅通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渠道,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全面打响“一网通办,青浦好办”服务品牌,发挥政务信息“为工作决策服务,为业务创新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的作用,根据《青浦区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紧紧围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一网通办”改革重要情况和工作动态,建立健全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和工作机制,为领导把握全局、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依据。
第二条 组织机构
由分管宣传领导主管政务办的政务信息工作,综合科、互联网政务资源科和政府网站运行科是政务信息工作的牵头科室,统筹协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抓好本科室的信息工作,并落实1名信息联络员。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信息牵头科室的主要职责:
1、综合科负责上报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业务指导;
2、互联网政务资源科负责对外宣传信息进行整理、编辑、发布和上报;
3、政府网站运行科负责两端一号的运维管理,即政务办网站(PC端)、“随申办市民云”青浦旗舰店(移动端)以及“青浦政务服务”微信公共号的信息更新。
(二)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1、做好本科室的政务信息的审核把关,保质保量;
(三)信息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科室信息包括的撰写、收集、整理、上报;
2、落实政务办信息工作要求完成涉及本科室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
第四条 信息采集范围
根据青浦区政务服务发展实际和重点工作进行信息采集,重点是:
(一)国家、省、市、区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对政务服务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
(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五)相关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需要报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 信息撰写要求
报送的信息要做到事实确凿、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格式规范、文字简洁、简称规范、术语准确,如报送的信息有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可一起报送,具体要求是:
(一)准确性:信息内容、观点、概念、时间、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事实正确客观,既不能夸大渲染,也不能随意缩小;
(二)时效性:对适用、准确、时效性强的信息,应从速编辑处理,避免因工作拖拉失去有价值信息的报送时机,导致信息的迟报或漏报;
(三)全面性:要注重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信息,做到点面结合,既报喜,也报忧;
(四)适用性: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和特点,提供针对性强、适用的信息;
(五)综合信息要有一定深度。要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第六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
信息通过RTX同步微信工作群(或开发信息报送系统)报送,
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文件名标清“工作动态”、“综合信息”或“图文信息”,综合科做好工作动态和综合信息的统计工作,网站科做好“图文信息”统计工作。
(二)报送格式:
工作动态用一句话新闻进行概括,如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等,开展专项走访调研等。重点工作推进、工作交流等综合性信息,应做到条理清楚、内容充实、文字精炼,着重阐述工作推进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实效,能够量化的要尽量量化,“重点工作推进” 的字数一般控制在 400 字左右,“工作交流”的字数一般控制在 600 字左右。
(三)时限要求:
1、国家、市、区领导莅临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要在活动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
2、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等应在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
3、工作动态须当日16:00前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综合信息或图文信息,应及时报送。
(四)数量要求:
各科室每周报送2条工作动态信息,每两周上报1篇图文信息。每月报送2条综合信息。信息上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不可每月月底突击上报。
第七条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有政务公共信息平台、青浦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青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绿色青浦、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所有政务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八条 信息工作考核及奖励
综合科每月就各科室信息报送数量和录用情况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信息考核及奖励办法具体见《信息工作考核及奖励细则》(附件)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信息工作考核及奖励细则
一、信息上报基本分(60分)
各科室单位每月必须完成规定上报的信息数量,确保文字简炼、数字准确、照片清楚,每月完成分5分。未完成的即扣除当月信息上报的相应分值。上报信息质量出现数据、体例等原则性错误以及粗制滥造、凑数应付情形的,视为少报进行倒扣。每月工作动态信息和综合性信息总分分别为2分和3分。工作动态信息,每少报一条扣0.5分;综合性信息,每少报一条扣1分。当月未达到规定要求一半的得0分。
每月简报稿件和青浦政务服务微信公共号内容更新,属于政务办内部信息维护的常规工作,各科室应当做到报送及时、保质保量。各科室通过简报、公众号收集的稿件(包括分中心、街镇社区等)可以作为素材,按平台信息上报要求进行编辑修改,转换为工作动态信息和综合性信息报送,不另行计算,各职能科室落实业务条线各自考核工作要求。
二、信息录用加分(不设上限)
政务公共信息平台录用工作动态2分/条,重要数据分析、重要情况通报3分/条;重点工作推进类综合信息8分/篇,市级录用综合信息 15 分/篇。
区级媒体如绿色青浦、青浦党建、青浦报、青浦电视台等录用5分/篇,市级媒体以上如学习强国、上观新闻、上海电视台等录用10分/篇 。
被多个上级部门及新闻媒体平台录用的同一条信息,视为此条信息被录用一次,并以较高分计。
三、考核激励
年底,信息得分前三名的科室列为优秀,折算相应权重比例在年度考核中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