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大数据中心首席数据官制度》的通知
QG000000120230026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3〕32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09.19
各科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上海市数据条例》,创新公共数据治理制度建设,提升支撑保障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经政务办党组讨论通过《青浦区大数据中心首席数据官制度》,现予以印发。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青浦区大数据中心首席数据官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上海市数据条例》,创新公共数据治理制度建设,实现数据发展的全面规划与统筹管理,提升支撑保障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青浦区大数据中心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
一、主要职责
1.当好政府数字化转型“践行者”。落实市、区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加强云、网、数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以及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和民生服务改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当好数据共享应用“总管家”。加强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完善数据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统筹开展数据资源普查、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支持多领域数据的联通共享,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的数据支撑;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并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优化完善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夯实全区“一张图”,持续完善各类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建设。
3.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督员”。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优化区电子政务云运行管理制度,加强云应用监管,强化“云数联动”,夯实提升资源应用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区政务外网安全管理中心、运维管理中心,加强网络运行监管并及时落实改进措施,提升网络整体应用效能。
4.当好数据文化传播“宣传员”。推动区大数据中心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建立相关行业数据专家人才库;打造专业安全运维团队,严格规范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服务行为,全力提升数据安全水平;加大数据文化传播宣传,指导各街镇、部门及区属企业等设立“数据专员”,明确责任事项、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提升政府部门人员数据思维意识,奠定数字化政府建设基础。
二、运行方式
1.定期汇报。首席数据官定期直接向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时向行政负责人提供数据治理推进的信息和相关建议。
2.制定规划。首席数据官负责制订本单位数据发展规划,提出每年和5年的具体目标等。规划主要包括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强化公共数据汇聚、提高数据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等内容。
3.项目化管理。首席数据官参与信息化项目计划、评审、实施、验收、评估各环节,强化对全区云、网、数、端、链、安的统一规划、集约建设、全程管理,建立健全与区委网信办、区科委间关于网络、信息、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联动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效。
三、产生方式
根据职能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分管数据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基础设施等的分管领导担任区大数据中心首席数据官。